关于申报2022年度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临床医学院发布时间:2022-06-13浏览次数:210

为推动学校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产出,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通过培育,推动研究团队以济宁医学院为第一单位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山东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优青和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科研项目。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资助项目类别分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

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1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4万元/项。

各二级单位结合自身研究特色,做好研究方向凝练工作,择优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人员,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取得较突出的学术成果,科研作风严谨,学风正派。

(二)有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在研者不得申报,有延期未结题项目者不得申报。

(三)各二级单位共限报5项;附属医院共限报30项,项目立项经费由附属医院按照学校标准予以资助。

(四)不受理教育、教学类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有意向申报者登录济宁医学院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校级项目申报”栏目下进行填报,并按要求上传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自然科学类(附件1)、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评审表-自然科学类(附件2)或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人文社科类(附件3)、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评审表-人文社科类(附件4)。申报者需提交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个人)(附件7)至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二)单位审核、推荐。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人员使用科研秘书账号登录平台,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推荐。二级单位推荐时间截止至6月27日24:00,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三)各二级单位将《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汇总表》(附件5)和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二级单位)(附件6),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主要负责人签字,二级单位盖章后,于6月28日17:00前统一报送科研处。

(四)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发布立项文件。

五、项目管理

(一)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的研究周期为三年。项目研究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资助经费采取“分批拨付”的形式。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总经费的50%。

(三)各二级单位要强化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过程管理,并在项目周期过半前完成中期考核,考核结果经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备案,考核通过者,拨付剩余经费,考核不通过者,中止项目。

(四)项目实施期满,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及经费决算表等相关材料,由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办理结题备案。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相关资料交由所在二级单位留存备查。

(五)提前完成培育目标的可申请提前结题,如不能按时完成,需提前三个月提交延期申请,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报科研处备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延期后如仍不能按期完成培育目标,学校将终止培育计划并收回剩余经费,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请资格。

六、结题要求

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以完成培育目标或成果转化20万元及以上为结题考核标准。  

联系人:田  壮  3616215(自然科学类)

潘衍有  3616217(人文社科类)

附件:


附件1.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自然科学类.docx

附件2.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评审表-自然科学类.docx

附件3.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申请书-人文社科类.docx

附件4.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评审表-人文社科类.docx

附件5.2022年度济宁医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培育计划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7.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个人).docx

  

科研处

2022年6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