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2017年度学校教师科研扶持基金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个人申报、二级单位组织专家打分排序、学校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并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批准立项济宁医学院2017年度教师科研扶持基金143项(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
科技类资助经费总额3万元/项,精神医学专项资助经费总额4万元/项,法医学专项资助经费总额4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总额1万元/项。各附属医院立项项目按照以上经费标准由各医院划拨经费至学校财务处,由学校统一管理。
二、项目管理
项目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三、结题要求
(一)科技类、精神医学专项、法医学专项等项目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1篇文章被SCI、EI、ISTP、SSCI、A&HCI、ISSHP检索收录;
2.发表一类核心(以学校2014版期刊目录为准)论文2篇或出版国家级出版社著作1部;
3.获得相关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授权1项。
(二)人文社科类项目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发表一类核心(以学校2014版期刊目录为准)论文2篇或二类及以上核心3篇(以学校2014版期刊目录为准)或出版国家级出版社著作1部。
发表成果必须标注“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项目编号”。
各部门、单位要尽快通知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项目组成员要认真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保证课题顺利进行。
附件:附件:2017年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一览表.docx
济宁医学院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