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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信息来源:临床医学院   阅读次数: 18   更新日期:2012-05-19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学校党委和纪委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积极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各支部书记向临床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切实抓好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负责本支部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弘扬科学精神,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努力培养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

    四、、认真坚持“不吃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请,不收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礼,不找学生及学生家长办私事”的“三不”原则,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五、严肃经济工作纪律,严禁私设小金库,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六、积极协助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廉洁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发现本支部党员和干部在廉洁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提醒警示;有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向校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依据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认真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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