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学校党委和纪委要求,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积极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各支部书记向临床学院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切实抓好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三、负责本支部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弘扬科学精神,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努力培养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
四、、认真坚持“不吃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请,不收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礼,不找学生及学生家长办私事”的“三不”原则,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五、严肃经济工作纪律,严禁私设小金库,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六、积极协助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能,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廉洁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发现本支部党员和干部在廉洁方面的问题,应及时提醒警示;有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向校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依据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认真调查处理。
学院领导(签章) 承诺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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