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调研山东(2015)”大型社会调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临床医学院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175

各有关部门、单位:


“调研山东”大型社会调查活动是由山东省社科联、齐鲁晚报主办的大型社会调查活动,是我省重点打造的新型“智库”。为进一步做好“调研山东(2015)”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调研山东(2015)”大型社会调查活动主要围绕党政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对策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申报要求

1、凡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职教师及科研人员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立项。项目负责人除在选题及报告撰写上对团队进行指导外,还须带队参加实地调查。

2、调查团队原则上须以专职研究人员及在读研究生为主体组成,积极吸纳高校青年志愿者参与,人数在5—8人,并设立领队1名,领队既可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也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本次活动仅接受团队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选题原则

1、申报题目在选题范围内由各团队自行确定;

2、选题应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贴近实际、贴近大众,具有针对性;要符合社会调查特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3、调查方法可选择结构式访谈、个案调查或典型调查等多种方式;

4、调查地点须有代表性,可为省内的一地或多地。

四、项目评审

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团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调查课题和团队。

五、调查实施

1、活动启动。拟在5月,举行“调研山东(2015)”大型社会调查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入选团队成员及省内主要媒体等参加,正式启动调查活动;

2、实地调查。入选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开展实地调查,调查过程中应注意留存各种图像、影音资料,原则上须在暑假结束之前完成调研数据收集工作;

3、质量控制。一是方案审定各入选团队在实地调查前,须将具体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或访谈提纲)提交至省社科联科普部,经审定后方可开展后续调查工作;二是过程督导。为保证调查活动的专业规范与客观真实,省社科联将根据实际情况派出专业人员同步进行调查督导。

六、项目成果

(一)成果提交

1、调查团队需在8月30日前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保证数据真实,力求观点新颖、分析有深度、建议有可行性;字数不少于1万字;

2、除调查报告外,调查团队应一并提交调查数据及调查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材料(如照片、录像和录音等);

3、调查成果及资料报送省社科联。

(二)成果评比

省社科联、齐鲁晚报将于10月中下旬组织专家对调查成果进行评比表彰,根据各团队调研成果的价值和影响力评选出获奖名单,进行通报表彰,对调研成果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并追回先期拨付的启动资金,项目承担人3年内不得申报“调研山东”课题。

(三)成果发布

1、呈报省领导。遴选部分报告呈报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

2、媒体报道。适合对外公开的报告均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3、编辑出版。将相关报告汇编成《调研山东(2015)》,正式出版发行。

七、经费保障

1、每个入选团队可获得项目支持资金1万元。主要用于各团队在实际调查过程中的交通、食宿、文印及劳务等方面的开支;

2、各团队需在申报时提供详细的经费开支预算;

3、各团队在项目开始时可预先领取70%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成后领取剩余30%资金;

4、各团队应科学规划,严格执行预算方案,如果费用超支,原则上不予增补。

八、申报方式

拟申报项目的团队填写《“调研山东(2015)”大型社会调查活动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于2015年4月27日交到科研处。

联系人:戈文鲁  联系电话:3616216,3616225

附件请在此链接下载:http://www.jnmc.edu.cn/xntz/xntz/201504/19165.html

                                                                                                                              科研处    

                               2015年4月20日